区文化和旅游局权责清单
当前位置:天津市滨海新区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行政处罚
   查询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征收 行政给付 行政检查 行政确认 行政奖励 行政裁决 其他类别
  • 权责目录
  • 职责 职权名称 类别
    文化市场行业监督管理 对歌舞娱乐场所的歌曲点播系统与境外的曲库联接;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屏幕画面或者游艺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内的游戏项目含有法律禁止内容的;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的;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超过核定人数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变更有关事项,未按规定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的;在本条例规定的禁止时间内营业的;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未统一着装并佩带工作标志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娱乐场所未按规定建立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或者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未按照规定报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娱乐场所未按规定悬挂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播放、表演的节目含有禁止内容;将场所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连接至境外曲库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进行有奖经营活动的,奖品目录未报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向未成年人提供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娱乐场所为未经文化主管部门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活动提供场地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并依法报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娱乐场所未在显著位置悬挂娱乐经营许可证、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标志未注明“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娱乐场所不配合文化主管部门的日常检查和技术监管措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的,超范围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的,变更营业性演出经营项目未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未经批准举办营业性演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变更演出举办单位、参加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员或者节目未重新报批的;变更演出的名称、时间、地点、场次未重新报批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为未经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提供场地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伪造、变造、出租、出借、买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批准文件,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批准文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当前:1       总页数:14       每页:15       总数:196      [上一页]      [下一页]    跳转
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连东道1060号滨海文化商务中心 邮政编码:300456 津ICP备2000068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