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残疾军人护理费的给付 |
编码 | 120105tyjrjJF01003 |
类型 | 行政给付 |
法定依据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11年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413号)第三十条第二款 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 |
实施机构 | 河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业务科) |
管理权限 | |
管理权限说明 | |
运行流程 | 资格审核--审核合格后予以发放 |
责任事项 | 1、受理申请审核材料。 2、发放护理费。 3、资料归档。 |
监督方式 | 部门举报电话:022-26209208 电子邮箱:hbqtyjrswj@126.com 来信来访地址:河北区元纬路54号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