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对在学校体育、美育、劳动、卫生、国防、科技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
编码 | 120103JYJJL06003 |
类型 | 行政奖励 |
法定依据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三条 国家对发展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条 对在义务教育实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
实施机构 | 河西区教育局(体美劳教育科) |
管理权限 | 区级权限 |
管理权限说明 | |
运行流程 | 制定方案—发布—(受理)—评审—公布—奖励 |
责任事项 | 1.发布受理通知; 2.接受申报,告知受理与否; 3.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 4.公布评审结果; 5.实施奖励。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022-28302310 电子邮箱:hxqjyj@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211号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