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二、三级运动员审批 |
编码 | 120000WLJQR01001 |
类型 | 行政确认 |
法定依据 | 1.《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第十条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审批权授予本行政区域内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可以将三级运动员审批权授予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体育行政部门。 2.《天津市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津体训字〔2014〕07号)第二章第四条国家体育总局授予天津市体育局为行政区域内一级、二级、三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审批权;第五条天津市体育局授予津南区体育局为二级、三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审批单位。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津南区文化和旅游局(综合二科) |
管理权限 | 市级权限 |
管理权限说明 | |
运行流程 | 受理申请—审核公示—发布决定—下达证书 |
责任事项 | 1.公示实施细则及解答政策;2.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受理的告知理由)申请,并接受其报送的相关材料;3.组织论证审查;4.对审查结果进行确认;5.下达运动员等级证书。 |
监督方式 | 部门举报电话:28392732,来访地址:津南区咸水沽镇体育场路20号津南区文旅局,电子邮箱:jnqwlj05@tj.gov.cn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