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二、三级运动员等级审批 |
编码 | 120111TYJQR01001 |
类型 | 行政确认 |
法定依据 | 《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2014年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第九条:总局授予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部军事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审批权。第十条 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审批权授予本行政区域内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可以将三级运动员审批权授予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体育行政部门。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西青区体育局(综合科) |
管理权限 | 区级权限 |
管理权限说明 | |
运行流程 | 受理申请—审核公示—发布决定—下达证书 |
责任事项 | 1.公示实施细则及解答政策; 2.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受理的告知理由)申请,并接受其报送的相关材料; 3.组织论证审查; 4.对审查结果进行确认,登录国家体育总局等级查询系统发布; 5.下达二、三级运动员等级证书。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7945698; 电子邮箱:yewuke999@126.com; 来信来访地址:西青区西青道403号 |
流程图 | 暂无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