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
市级政府部门和单位权责清单公布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权力行使的监管制约,市人民政府决定市级政府部门和单位权责清单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10月底前,市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要在各自门户网站公布市人民政府审定的本部门(单位)权责清单。权责清单主要内容包括职责、职权名称、职权编码、职权类型、法定依据、实施机构、管理权限、运行流程、责任事项、监督方式和职权运行流程图。同时,在天津政务网、天津机构编制网公布市级政府部门和单位权责清单。
二、市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建立有效的权责运行监督机制,健全问责机制,加强对权责清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市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按规定程序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更新。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