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 |
编码 | 120000ZWFWBGSQT03011 |
类型 | 其他类别 |
法定依据 | 《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2019年)第39条;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第37号,2016年修订)第21条; 《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第3条; 《关于两项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事项取消后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公告》(交通运输部66号,2018年)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津政发〔2018〕20号)。 |
实施机构 | 北辰区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审批三科) |
管理权限 | 市级权限 |
管理权限说明 | 区县权限 |
运行流程 | 受理—审查—决定 |
责任事项 | 1.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 2.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3.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4.审核行政相对人申报的材料; 5.在法定或承诺期限内,做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告知理由); 6.法定告知; 7.信息公开。 |
监督方式 | 行政审批服务网址:zwfw.tj.gov.cn 行政效能投诉电话:86814722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北辰道389号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