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对客运经营者关于发车时间安排纠纷的裁定 |
编码 | 120113YGJCJ02028 |
类型 | 行政裁决 |
法定依据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第七十四条客运站经营者应当禁止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合法客运车辆进站经营。 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合理安排发车时间,公平售票。 客运经营者在发车时间安排上发生纠纷,客运站经营者协调无效时,由当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裁定。 |
实施机构 | 北辰区交通运输管理局(运输管理科) |
管理权限 | 无 |
管理权限说明 | |
运行流程 | 受理纠纷-审查-做出决定-向社会公布--归档备案 |
责任事项 | 1.公示依法经营规范; 2.受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3.依法开展审查; 4.做出裁定决定; 5.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6.归档备案。 |
监督方式 | 监督电话:022-26390520 电子邮箱:bcqygj@126.com 来访地址:北辰区双街镇双江道与创业路交口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