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给付 |
编码 | 120113MZJJF01005 |
类型 | 行政给付 |
法定依据 | 《关于完善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津民发[2016]7号,申请补贴由残疾人本人持申请材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并填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低收入救助家庭中残疾人申领生活补贴审核表》。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街道(乡、镇)社会救助服务窗口,依据天津市数字民政数据信息、天津市残疾人证管理系统数据信息进行核实,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初审工作。初审合格后,报送区(县)民政局。区(县)民政局审定,会同区(县)残联将和个的补贴人数及发放金额等信息报送市民政局和市残联。 |
实施机构 | 北辰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
管理权限 | |
管理权限说明 | |
运行流程 | 自愿申请—初审—审批—复核—给付 |
责任事项 | 1.区县民政局审定,会同区县残联将合格的补贴人数及发放金额等信息报送市民政局和市残联。 2.区县民政部门做好补贴资格审定、补贴发放、监督管理等工作,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与相关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制度的衔接。 |
监督方式 | 监督电话:022-26391153 监督电子邮箱:bcmzjbgs.163.com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延吉道北侧(区民政局)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