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残疾军人护理费的给付 |
编码 | 120000QTYJRSWJJF01003 |
类型 | 行政给付 |
法定依据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第二次修订)第三十条第二款 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 |
实施机构 | 宝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安置优抚科) |
管理权限 | 市级权限 |
管理权限说明 | 区县权限 |
运行流程 | 资格审核——审核合格后予以发放 |
责任事项 | 1.受理申请审核材料。2.发放护理费。3.资料归档。 |
监督方式 | 部门举报电话:022-29241550。 电子邮箱:bdqtyjrswj@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118号。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