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对畜禽养殖代码的发放 |
编码 | 120115QNYNCWQT20002 |
类型 | 其他类别 |
法定依据 | 《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67号)第二十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依法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禽养殖代码。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畜牧水产科) |
管理权限 | 市级权限 |
管理权限说明 | |
运行流程 | (受理)—审核—备案--发放养殖代码 |
责任事项 | 1.受理申请2.对申请进行审核3.对审核结果进行确认后予以备案并发放养殖代码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82622829 电子邮箱:bdqnyncw05@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开元路与征信街交叉路口往西北约90米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