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
编码 | 120116RSJJF02004 |
类型 | 行政给付 |
法定依据 |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百万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的意见》(津政发〔2014〕31号)第五部分“补贴办法和支付”,按照"需求引导培训、补贴对应等级"的原则,委托社会调查机构开展市场需求和培训成本调查,每年发布《职业培训成本及市场需求程度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参加《目录》所列职业和等级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享受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
实施机构 | 区人力社保局(就失业管理室) |
管理权限 | |
管理权限说明 | 区级权限 |
运行流程 | 受理—审核并出具意见—审核并公示—拨付资金 |
责任事项 | 1、对申请进行审核,一次性告知需补充材料; 2、出具审核意见,公示补贴名单,进行资金拨付; 3、监督落实情况。 |
监督方式 | 联系电话:65306696 地址:滨海新区大连东道1060号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