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对擅自扩大许可业务范围、不接受检查或提供虚假材料、不办理手续的处罚 |
编码 | 120116RSJCF03003 |
类型 | 行政处罚 |
法定依据 |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2015修订)第三十四条,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违反本规定,擅自扩大许可业务范围、不依法接受检查或提供虚假材料,不按规定办理许可证变更等手续的,由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予以警告,可并处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
实施机构 | 区人力社保局(人事人才工作室) |
管理权限 | |
管理权限说明 | 区级权限 |
运行流程 | 受理立案—调查取证—行政处理—结案归档 |
责任事项 | 1.依法公开相关法律法规; 2.受理举报投诉,检查用人单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对违法用人单位责令限期改正,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告知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权利。对符合申请听证标准的行政处罚,告知其申请听证权利; 3.监督用人单位改正违法行为。 |
监督方式 | 联系电话:65306720 地址:滨海新区塘沽大连东道1060号文化商务中心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