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境外投资项目备案 |
编码 | 120116ZWBXK01017 |
类型 | 行政许可 |
法定依据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第2条; 2.《天津市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津发改外资〔2014〕765号)第5条; 3.《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1号2017年) |
实施机构 | 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审批一室) |
管理权限 | 无 |
管理权限说明 | 委托下放滨海新区注册在滨海新区除自贸试验区和各功能区的企业以新建、并购、参股、增资和注资等方式实施的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非敏感国家和地区、非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 |
运行流程 | 受理—审查—决定 |
责任事项 | 1.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 2.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3.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4.审核行政相对人申报的材料 5.在法定或承诺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告知理由) 6.法定告知 7.信息公开 |
监督方式 | 行政审批服务网址:zwfw.tj.gov.cn 行政效能投诉电话:022-12345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融和路681号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