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 |
编码 | 120116ZWBQT07045 |
类型 | 其他类别 |
法定依据 | 1. 《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2019年) 第39条 2.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第37 号,2016年修订)第21条 3. 《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第3条 4.《关于两项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事项取消后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公告》(交通运输部66号,2018年) 5.《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津政发〔2018〕20号) |
实施机构 | 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审批三室) |
管理权限 | 无 |
管理权限说明 | 区县权限 |
运行流程 | 受理—审查—决定 |
责任事项 | 1.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 2.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3.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4.审核行政相对人申报的材料 5.在法定或承诺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告知理由) 6.法定告知 7.信息公开 |
监督方式 | 行政审批服务网网址:zwfw.tj.gov.cn 行政效能投诉电话:022-12345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融和路681号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