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地方性出版物展销活动备案 |
编码 | 120116XWCBJQT01014 |
类型 | 其他类别 |
法定依据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2016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商务部令第10号)“第二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和全国性出版、发行行业协会,可以主办全国性的出版物展销活动和跨省专业性出版物展销活动。主办单位应提前2个月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备案。 市、县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出版、发行协会可以主办地方性的出版物展销活动。主办单位应提前2个月报上一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实施机构 | 滨海新区新闻出版局(传媒出版室) |
管理权限 | 市级权限 |
管理权限说明 | 区级权限 |
运行流程 | 简易程序:受理—审核并作出决定—办理备案手续 |
责任事项 | 简易程序1.告知应提交的材料。 2.审核申办材料,办理备案手续。 3.整理相关材料归档,做好备案,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监督方式 | 部门举报电话:65309060 电子邮箱:bhxcbcmcbs@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连东道1060号A411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