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新闻出版统计调查 |
编码 | 120116XWCBJQT01015 |
类型 | 其他类别 |
法定依据 | 《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2016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9号)“第二十三条 地方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承担综合统计职能的机构履行以下职责: (一)完成上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部署的统计调查任务;组织、实施补充性新闻出版统计调查项目;审核并按时向上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本地区的统计数据、统计报告和其他统计资料; (二)负责与本地区同级有关部门的统计业务合作;组织、指导、协调本部门内非综合统计职能机构的统计工作,审核本部门内非综合统计职能机构拟定的统计调查方案;组织、指导、协调下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的统计工作; (三)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国家统计标准和补充性的新闻出版统计标准; (四)开展本地区的新闻出版行业情况的统计分析、监督评价; (五)统一管理、审定、公布本地区的新闻出版(版权)统计资料; (六)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本地区新闻出版(版权)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 (七)按照上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划,组织本地区新闻出版统计网络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开发和利用本地区新闻出版统计数据和行政记录等资料。” |
实施机构 | 滨海新区新闻出版局(传媒出版室) |
管理权限 | 市级权限 |
管理权限说明 | 区级权限 |
运行流程 | 简易程序:接市局文件—下发填报通知—催报—审核—意见反馈修正—复审—汇报上报—确认数据—撰写报告报市局 |
责任事项 | 简易程序1.按照《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等规章的规定开展新闻出版统计调查。 2.对新闻出版行业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提供行业管理所需要的新闻出版统计资料。 3.向市新闻出版局报送年度统计资料和分析报告,负责提供对外公布的新闻出版统计资料。 |
监督方式 | 部门举报电话:65309060 电子邮箱:bhxcbcmcbs@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连东道1060号A411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