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渔业海难救助补助项目管理 |
编码 | 120116NYNCWJL41028 |
类型 | 行政奖励 |
法定依据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渔业海难救助补助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12〕82号 |
实施机构 | 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管理权限 | 无 |
管理权限说明 | |
运行流程 | 申请--核实--录入--审核--补助资金分配--公示--拨付 |
责任事项 | 事前:接到渔民事故信息后,组织渔政船及有适航能力的渔船,及时到达事故现场。 事中:组织各到位船舶及时开展救援,对参加的渔船做好登记,与事故船舶做好沟通。 事后:事故船舶进行申请,核实后通过系统上报,经上级审核后,按上级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予以给付。 |
监督方式 | 部门举报电话:022-65305596 邮 箱:nwfgyjs@tjbh.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响螺湾国泰大厦34层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