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对在增殖和保护渔业资源、发展渔业生产、进行渔业科学技术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
编码 | 120116XCZJL08001 |
类型 | 行政奖励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第五条 在增殖和保护渔业资源、发展渔业生产、进行渔业科学技术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精神的或者物质的奖励。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
管理权限 | 无 |
管理权限说明 | |
运行流程 | 制定方案—发布—(受理)—评审—公示—决定—表彰、奖励 |
责任事项 | 1.发布方案; 2.接受申报,告知受理与否; 3.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 4.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间有举报的,须调查核实); 5.实施奖励。 |
监督方式 | 电话号码:25330951 电子邮箱:bhxczzhbgs@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