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备案 |
编码 | 120116TPZQT03003 |
类型 | 其他类别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2005年农业部令第47号)第二十一条 承包方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与受让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
实施机构 | 滨海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 |
管理权限 | 无 |
管理权限说明 | |
运行流程 | 受理—初审—备案 |
责任事项 | 1.受理提交的材料; 2.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3.对行政相对人申报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4.备案。 |
监督方式 | 电话号码:022-63157781 电子邮箱:bhtpzzhb@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