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天津市滨海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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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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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职权信息表
职权名称
对存在重大交通运输事故隐患的生产单位拒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
编码
120116JYJQZ04013
类型
行政强制
法定依据
实施机构
管理权限
无
管理权限说明
运行流程
责任事项
监督方式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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