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初选 |
编码 | 120000WJWQT02004 |
类型 | 其他类别 |
法定依据 | 《关于开展卫生部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卫人发[2001]265号)第九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学院校候选人的初选工作;省级中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的中医类别候选人的初选工作;部属单位直接向卫生部推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单位直接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推荐。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推荐单位要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初选,将符合标准条件的候选人按得票多少排序报卫生部。 |
实施机构 | 市卫健委 |
管理权限 | |
管理权限说明 | 市级权限(初审上报) |
运行流程 | 统一部署—发布—材料审核—组织选拔—公示—推荐上报 |
责任事项 | 1.统一部署,对外发布,告知应当提交的材料和程序; 2.审核材料,一次性告知应补充的材料; 3.组织专家对候选人按规定程序进行初选; 4.将初选结果对外公示; 5.推荐上报; 6.告知选拔结果及日常管理;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3337781 电子邮箱:tjwjwjdjc@126.com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4号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