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科技部创新方法工作专项项目申报推荐 |
编码 | 120000KJJQT01003 |
类型 | 其他类别 |
法定依据 | 1.《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科学技术部令第5号)第二章第十二条:项目申请,必须严格按各类国家科技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的渠道、方式、时间执行。申请渠道可按行政隶属关系逐级汇总、审核;或由申请者经有关行业和地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推荐后直接申报,最终由科技部专项计划部门受理。” 2.《科技部关于发布创新方法工作专项2015年度项目指南的通知》(2015年国科发资[2015]86号)一、项目推荐部门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 |
实施机构 | 市科技局(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 |
管理权限 | 市级权限 |
管理权限说明 | 市级权限(初审上报) |
运行流程 | 受理—审核—上报科技部—告知 |
责任事项 | 1.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 2.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3.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4.审核材料; 5.提出推荐意见; 6.上报科技部; 7.信息公开; 8.接受监督,及时处理科技部的反馈信息; 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 |
监督方式 | 部门举报电话:83605320 电子邮箱:tjkwjjz@163.com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14号706室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