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编码 | 120000KJJQR04001 |
类型 | 行政确认 |
法定依据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第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认定机构)。认定机构下设办公室,由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机构主要职责为:(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每年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
实施机构 |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 |
管理权限 | 市级权限 |
管理权限说明 | 与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共同行使。滨海新区受委托在本行政区域内行使。 |
运行流程 | 受理—审核—决定—下达 |
责任事项 | 1.受理申请,并接受其报送的相关材料; 2.组织论证审查; 3.对审查结果进行确认,下达行政确认文书。 |
监督方式 | 部门举报电话:83605320 电子邮箱:tjkwjjz@163.com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14号706室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