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
编码 | 120000KJJQT04005 |
类型 | 其他类别 |
法定依据 |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规定: 1.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采取企业自主评价、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科技部服务监督的工作模式; 2.各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企业填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内容是否完整进行确认,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在服务平台公示10个工作日; 3省级科技管理部门为入库企业赋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4.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撤销其行为发生年度登记编号并在服务平台上公告; 5.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对已入库企业进行抽查。 |
实施机构 | 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
管理权限 | 市级权限 |
管理权限说明 | |
运行流程 | 受理企业评价信息——区级审核——市级确认——公示公告 |
责任事项 | 1.受理企业自评价信息网上申请; 2.组织对企业自评价信息内容是否完整进行确认; 3.市级对审查结果进行确认,同时上报科技部火炬中心; 4.网上公示公告审查结果。 |
监督方式 | 部门举报电话:83605320 电子邮箱:tjkwjjz@163.com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14号711室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