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备案 |
编码 | 120000YSJQT03016 |
类型 | 其他类别 |
法定依据 | 1.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1号)第五条 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取得国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 (二)从事国内道路运输经营满3年,且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是指驾驶人员负同等或者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三)驾驶人员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应当符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四)拟投入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运输车辆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五)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九条 从事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最迟不晚于开始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15日内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提交《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备案表》(式样见附件4),并附送符合本规定第五条规定条件的材料,保证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第十条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收到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备案并编号归档;对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场或者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书面通知备案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及时更新已备案的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名单,便于社会查询和监督。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道路运输处) |
管理权限 | 市级权限 |
管理权限说明 | |
运行流程 | 受理申请-审核并作出决定-告知 |
责任事项 | 1.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备案材料; 2.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3.审核相对人提交的备案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4.符合备案要求的,依法予以备案登记; 5.将备案事项纳入日常监管;落实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当履行的责任。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022-24539326 监督网址:http://ms.enorth.com.cn/zmljl/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69号 行政效能投诉电话:022-24538762 天津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zwfw.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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