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对在生猪屠宰管理和屠宰技术研究、推广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
编码 | 120110NYNCWJL26011 |
类型 | 行政奖励 |
法定依据 | 1.《 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编发〔2014〕79号)将市商务委员会的生猪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给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2.《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08年商务部令第13号)第四条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对在生猪屠宰管理和屠宰技术研究、推广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
实施机构 | 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农业管理科 |
管理权限 | 市级权限 |
管理权限说明 | 区县权限 |
运行流程 | 制定方案—发布—(受理)—评审—公示—决定—表彰、奖励 |
责任事项 | 1.发布方案; 2.接受申报,告知受理与否; 3.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 4.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间有举报的,须调查核实); 5.实施奖励。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84375413 电子邮箱:dlnjwfzk@126.com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东丽区荣成路13号 邮政编码:300300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