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权名称 | 涉及石油天然气管道的施工作业许可 |
| 编码 | 120110ZWFFBXK01004 |
| 类型 | 行政许可 |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2010年)第35条。 |
| 实施机构 | 东丽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投资项目科) |
| 管理权限 | 市级权限 |
| 管理权限说明 | 区县权限 |
| 运行流程 | 受理—审查—决定 |
| 责任事项 | 1.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 2.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3.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4.审核行政相对人申报的材料; 5.在法定或承诺期限内,做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告知理由); 6.法定告知; 7.信息公开。 |
| 监督方式 | 行政审批服务网址:zwfw.tj.gov.cn行政效能投诉电话:24980550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一经路20号 |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