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权名称 |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变更执业机构或者脱离房地产经纪岗位的变更、注销注册 |
| 编码 | 120110ZJWQT01005 |
| 类型 | 其他类别 |
| 法定依据 | 《天津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名称、地址、服务内容和执业人员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三十日内到房地产交易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终止房地产经纪业务的,房地产交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注销其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科) |
| 管理权限 | 无 |
| 管理权限说明 | 区县权限 |
| 运行流程 | 房地产协会受理申请-审核并注册变更-制发注册变更证明(经纪人协理)-公布注册变更信息 |
| 责任事项 | 1.指导房地产协会办理 2.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督促经纪机构经纪人员依法开展经纪业务,规范经纪服务行为。 |
| 监督方式 | 监督电话:84375193 投诉邮箱:dlfgjzfjck@126.com 来信来访地址:东丽区先锋路19号 邮编:300300 |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