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经营秩序的检查 |
编码 | 120110SHWJQT07001 |
类型 | 其他类别 |
法定依据 |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第8号公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
实施机构 | 东丽区商务局(秩序科) |
管理权限 | |
管理权限说明 | 区县权限 |
运行流程 | 制定计划—开展检查—反馈检查情况—问题处理 |
责任事项 | 1.制定检查计划,依法告知相对人检查的目的、依据、检查时间和地点等; 2.行政执法人员出示证件并向检查对象说明检查依据、检查内容及检查人员、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等; 3.听取被检查对象说明、介绍情况,现场检查并询问有关情况,检查组负责人向被检查人口头反应检查情况; 4.发现问题需要整改,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监督落实,适时组织回访复查。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84375045 电子邮箱:dlswjzxk@sina.com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东丽区跃进路38号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