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 |
编码 | 120102ZJWXK08003 |
类型 | 行政许可 |
法定依据 | 1、《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住建发【2019】2号)第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权限: 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核定、变更、注销)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77号令),由各区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5年5月4日修正版)》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
实施机构 | 河东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房地产市场管理科 |
管理权限 | 区级权限 |
管理权限说明 | |
运行流程 | 普通程序:申请-预审-部门接件-核对申请材料-受理-审查-决定-制发证-办结归档 |
责任事项 | 1、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2、审核申报企业的网上申报材料和纸质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制发资质证书,按时办结;信息公开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本辖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许可、执法检查、日常检查以及监督管理等。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022-84122038 电子邮箱:hdqzjwscglk@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河东区七纬路106号。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