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首次申领失业保险金发放 |
编码 | 120000RSJJF10002 |
类型 | 行政给付 |
法定依据 | 《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待遇“畅通领、安全办”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95号) 第二条 |
实施机构 | 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失业管理科) |
管理权限 | 区级权限 |
管理权限说明 | 区县权限 |
运行流程 | 受理申请-审核并作出决定-告知 |
责任事项 | 1.单位办理退工备案核定失业金后,告知本人; 2.失业人员提出申请;部门接件、核对申请材料; 3.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 4.工作人员办理; 5.办理结束。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7267617 电子邮箱:hprsjsyb@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马路11号创新大厦A座 邮编:300070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