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
编码 | 120101SPJQT02003 |
类型 | 其他类别 |
法定依据 |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统筹管理的意见》(津政发〔2019〕11号)。 |
实施机构 | 和平区政务服务办(投资项目科) |
管理权限 | 区级权限 |
管理权限说明 | 区县权限 |
运行流程 | 接件—受理—审查—决定 |
责任事项 | 1.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 2.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3.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4.审核行政相对人申报的材料; 5.在法定或承诺期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告知理由); 6.法定告知; 7.信息公开。 8.监督实施情况。 |
监督方式 | 行政审批服务网址: https://zwfw.tj.gov.cn/#/operatingInstruction?taskCode=c7d71ffb-dd50-454e-9442-bfb09b588152 行政效能投诉电话:27256330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和平区鞍山道32号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