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二级裁判审核 |
编码 | 120101TYJQR01003 |
类型 | 行政确认 |
法定依据 | 《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三章第十条 熟悉本项目竞赛规则和裁判法,能够比较准确运用,具有一定的裁判工作经验;任三级裁判员满两年,并且至少三次在县级体育比赛中担任裁判工作的,可以申报本项目二级裁判员,由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批。” |
实施机构 | 和平区体育局(群体科) |
管理权限 | 区级权限 |
管理权限说明 | 区级权限 |
运行流程 | 区体育局受理申请--市体育局审核--审核合格--区体育局审批并下达结果 |
责任事项 | 1、市体育局将裁判员申报、注册工作时间安排以书面正式文件和官方网站公告形式公布,区体育局按照时间要求受理申请,并接受其报送的相关材料。 2、熟悉本项目竞赛规则和裁判法,能够比较准确运用,具有一定的裁判工作经验;任三级裁判员满两年,并且至少三次在县级体育比赛中担任裁判工作的,可以申报本项目二级裁判员,由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批。 |
监督方式 | 部门举报电话:23143988 电子邮箱:tjhptyj@163.com 来信来访地址:和平区新华路207号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