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一般) |
编码 | 120106SJJXK13017 |
类型 | 行政许可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2005年)第9条;《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等事权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市场监管质监〔2017〕78号) |
实施机构 | 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监督管理科) |
管理权限 | 区级权限 |
管理权限说明 | 区县权限 |
运行流程 | 受理—审查—决定 |
责任事项 | 1.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 2.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3.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4.审核行政相对人申报的材料; 5.在法定或承诺期限内,做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告知理由); 6.信息公开。 |
监督方式 | 电话:022-63015469 电子邮箱:hqqscjgj@tj.gov.cn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勤俭道206号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