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对企业申报的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认定的区级初审上报 |
编码 | 120106SWJQR21001 |
类型 | 行政确认 |
法定依据 | 《天津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第三十九条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支持其产品、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应用。符合条件的,经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部门认定,享受国家和本市的优惠政策。”《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13]264号)“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培育和支持,促进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之路”。 |
实施机构 | 红桥区商务局 |
管理权限 | 区级权限 |
管理权限说明 | |
运行流程 | 一般程序:受理—初审—上报 |
责任事项 | 1.受理申请,并接受其报送的相关材料; 2.对申报项目实施初审; 3.上报市工信局。 |
监督方式 | 监督电话:022-86516160 电子邮箱:hqqswj@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勤俭道202号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