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权名称 | 对河西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注册的初审上报 |
| 编码 | 120103SFJQT04002 |
| 类型 | 其他类别 |
| 法定依据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第二十条: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建立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实绩和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况的年度考核制度。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年度考核结果应当作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奖惩的依据。第四十条: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年度考核。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年度考核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依据本办法和有关规定确定。 |
| 实施机构 | 河西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
| 管理权限 | 区级权限 |
| 管理权限说明 | (初审上报) |
| 运行流程 | 受理—审核—上报—反馈 |
| 责任事项 | 1.由基层法律服务所组织基层法律工作者参加年度注册; 2.区司法局基层科负责收回年度注册材料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后上报市司法局; 3.区司法局基层科将市局年度注册结果反馈各基层法律服务所。 |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3278655 电子邮箱:hxqsfj@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金华道1号 |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