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 |
编码 | 120103MZJJF03006 |
类型 | 行政给付 |
法定依据 | 《天津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2020年12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六十四号)第四十九条 经济困难需要生活照料的老年人,由本人或者其家属申请,经民政部门组织评估并审核后给予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 |
实施机构 | 河西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
管理权限 | 区和乡镇两级权限 |
管理权限说明 | |
运行流程 |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执行 |
责任事项 | 1.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并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2.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3.审核行政相对人申报给付的材料;做出行政给付或者不予给付的决定;不予给付的告知理由 4.按时办结,法定告知,给予给付,信息公开; 5.对于给付结果进行监督、核实;适时依法依程序调整给付标准;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监督方式 | 监督电话:022-28306184 监督电子邮箱:hxqylfw@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挂甲寺桥西街92号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