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对卫生统计人员或集体的奖励 |
编码 | 120103WJWJL09001 |
类型 | 行政奖励 |
法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1号)第三十五条 对在统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2号)第七条 各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卫生健康统计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
实施机构 | 河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办公室(信息管理科)) |
管理权限 | 区级权限 |
管理权限说明 | |
运行流程 | 制定方案—发布—(受理)—评审—公示—决定—表彰、奖励 |
责任事项 | 1.发布方案; 2.接受申报,告知受理与否; 3.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 4.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间有举报的,须调查核实); 5.实施奖励。 |
监督方式 | 电子邮箱:hxqwjw@tj.gov.cn 投诉电话:63008729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绍兴道4号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