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对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申请的审核 |
编码 | 120103JSJQT01010 |
类型 | 其他类别 |
法定依据 | 《关于继续推进残疾人家庭及社区服务机构无障碍设施建设并规范资金和技术标准的通知》(津河西残联﹝2017﹞15号) (一)改造审批阶段:街残联要按照通知要求及需求调查情况,如实填写材料,上报区残联维权科审核。 (二) 组织实施阶段 街残联按照区残联的具体要求和标准自行组织实施。(三)检验验收阶段 改造完成后,及时填写相关材料,并附照片,上报区残联维权科。 |
实施机构 | 河西区尖山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办公室) |
管理权限 | 乡镇权限 |
管理权限说明 | (初审上报) |
运行流程 | 受理—初审—上报—实施--验收 |
责任事项 | 1.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 2.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3.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4.对行政相对人申报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5.在法定或承诺期限内,上报上级行政管理部门; 6.向行政相对人反馈上级行政管理部门决定。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8301005 电子邮箱:hxqjsjgfb@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浯水道交口喜年广场4号楼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