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对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申请的审核确认 |
编码 | 120103THLJQT01002 |
类型 | 其他类别 |
法定依据 | 《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的有关工作的通知》二、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申请与审批程序参照《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津民规【2022】2号)执行。 |
实施机构 | 河西区太湖路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办公室) |
管理权限 | 无 |
管理权限说明 | 初审上报 街道权限 |
运行流程 | 受理—初审—上报—审批 |
责任事项 | 1.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 2.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3.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4.审核行政相对人申报的材料 5.在法定或承诺期限内,作出初审上报与否决定并告知理由 6.法定告知 7.信息公开 8.监督实施情况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88253116 电子邮箱:hxqthlj@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沂山路498号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