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对在人民防空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
编码 | 120223RFBJL05001 |
类型 | 行政奖励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根据2009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八号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对在人民防空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
实施机构 | 静海区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综合科) |
管理权限 | 市区两级权限 |
管理权限说明 | |
运行流程 | 制定方案—发布—(受理)—评审—公示—决定—表彰、奖励 |
责任事项 | 1.发布方案; 2.接受申报,告知受理与否; 3.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 4.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间有举报的,须调查核实); 5.实施奖励。 |
监督方式 | 举报电话:28942721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静海区迎宾大道99号增1号人防办综合科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