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老年人给予供养或者救助 |
编码 | 120223CYJDJF05004 |
类型 | 行政给付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三十一条 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朝阳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办公室) |
管理权限 | 乡镇权限 |
管理权限说明 | 街道权限 |
运行流程 | 接受申请—审核—批复—实施 |
责任事项 | 1.对申请进行审核; 2.对符合条件申请批复,实施给付; 3.监督落实情况。 |
监督方式 | 电话:68691971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东兴道92号 邮箱:jhqcyjd01@tj.gov.cn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