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对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登记 |
编码 | 120223CYJDQT13001 |
类型 | 其他类别 |
法定依据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7年劳动部令第28号)第六十二条 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由本人在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朝阳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办公室) |
管理权限 | 乡镇权限 |
管理权限说明 | 街道权限 |
运行流程 | 受理—初审—备案 |
责任事项 | 1.受理提交的材料; 2.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3.对行政相对人申报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4.备案。 |
监督方式 | 电话:68691971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东兴道92号 邮箱:jhqcyjd01@tj.gov.cn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