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备案 |
编码 | 120223ZWZQT03003 |
类型 | 其他类别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2005年农业部令第47号)第二十一条 承包方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与受让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
实施机构 | 静海区中旺镇人民政府(乡村振兴办公室) |
管理权限 | 乡镇权限 |
管理权限说明 | |
运行流程 | 受理—初审—备案 |
责任事项 | 1.受理提交的材料; 2.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3.对行政相对人申报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4.备案。 |
监督方式 | 电话:68534365 地址:静海区中旺镇人民政府维护社会稳定办公室 邮箱:zwzxfb@126.com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