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对价格监测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
编码 | 120223FGWJL02003 |
类型 | 行政奖励 |
法定依据 | 《天津市价格监测管理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2号)第五条第二款 对在价格监测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
实施机构 | 静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综合管理科) |
管理权限 | 区级权限 |
管理权限说明 | |
运行流程 | 季度考评—年底排名—工作讲评—确定名次—公布 |
责任事项 | 1.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 2.公示评审结果 3.实施奖励。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8870065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静海区迎宾大道99号财政局楼802室 电子邮箱:jhqfgw09@tj.gov.cn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