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 |
编码 | 120223MZJJF04001 |
类型 | 行政给付 |
法定依据 | 《天津市民政局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完善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津民发[2016]7号) 三、申请材料、程序管理 (二)申请审核程序。 2.初审。街道(乡、镇)社会救助服务窗口,依据天津市数字民政数据信息、天津市残疾人证管理系统数据信息进行核实(有关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数据信息、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及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信息由市民政局提供),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初审工作。初审合格后,报送区(县)民政局。 3.审定。区(县)民政局审定,会同区(县)残联将合格的补贴人数及发放金额等信息报送市民政局和市残联。 |
实施机构 | 静海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
管理权限 | 无 |
管理权限说明 | 区县权限 |
运行流程 | 受理材料——资格审核——合格后予以发放 |
责任事项 | 1.受理材料并予以审定; 2.发放残疾补贴; 3.资料归档。 |
监督方式 | 部门举报电话:022-28943909 电子邮箱:jhqmzj06@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胜利大街19号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