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权名称 | 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 
					
| 编码 | 120223ZFBJL01002  | 
							
| 类型 | 行政奖励  | 
							
| 法定依据 |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2008年8月1日国务院令第531号公布 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二条、第四条、第九条;《天津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法》(2011年市人民政府令第44号)第二条、第四条、第七条  |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科)  | 
							
| 管理权限 | 无  | 
							
| 管理权限说明 | |
| 运行流程 | 一般程序:制定方案—发布—考核—公示—决定—表彰、奖励  | 
							
| 责任事项 | 1.发布方案; 2.按规定程序组织考核; 3.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间有举报的,须调查核实); 4.实施奖励。  | 
							
| 监督方式 | 电话:022-63032789 邮箱:jhqzfb03@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静海区迎宾大道99号  |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