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对在生猪屠宰管理和屠宰技术研究、推广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
编码 | 120112QNWJL26011 |
类型 | 行政奖励 |
法定依据 | 1、津编发〔2014〕79号《 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将市商务委员会的生猪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给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2、《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商务部令2008 年 第 13 号)第四条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对在生猪屠宰管理和屠宰技术研究、推广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津南区农业经济委员会、津南区畜牧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管理权限 | 区级权限 |
管理权限说明 | 区县权限 |
运行流程 | 制定方案—发布—(受理)—评审—公示—决定—表彰、奖励 |
责任事项 | 1.发布方案; 2.接受申报,告知受理与否; 3.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 4.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间有举报的,须调查核实); 5.实施奖励。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8390788 电子邮箱:jnjiandusuo@126.com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津南区红旗路9号 |
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