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侨眷身份审核认定
120112qwbQR01001
行政确认
《天津市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办法》 (津侨办〔2018〕17号)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区级
受理—审核—决定—下达
1.受理申请,并接受其报送的相关材料; 2.组织论证审查; 3.对审查结果进行确认,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天津市侨眷证》
部门电话:022—28543825 来信来访:天津市津南区津港公路与天嘉湖大道交 口津南区政府 邮编:300350